12月21日 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表示,鼓励地方综合运用现有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、首版(次)高端软件、产业园区、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等政策支持举措,从政策、资金、资源配套等方面为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提供支持。
《通知》还表示,行业企业,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“链主”企业、大型企业集团、平台企业等可结合自身风险管理需求,联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。鼓励行业企业在供需对接、组织保障、技术支撑等资源配套方面予以支持。